發燒互動 Feversocial方案購買須知與收費說明

購買辦法 

欲購買「Feversocial年度方案」或 「Feversocial單次活動方案」之企業或組織,需先申請Feversocial主辦單位,填寫線上購買單並完成付款。方案於確認付款後之次個工作天即可開啟使用。

適用對象 本方案適合欲使用Feversocial平台 (feversocial.com) 舉辦網路行銷活動或使用 Zines平台 (zines.cc)架設行銷網站之公司行號及其他合法登記之法人; 個人或社群類型之主辦單位須先向Feversocial申請審核,如符合本方案資格方可購買及使用。

方案價格

購買單位以單一註冊主辦單位帳號計算, 方案在確認付款日次個工作天即可開啟。

使用期限

  • Feversocial 年度方案:自開啟方案當天起計算 365 天(含)。

  • Feversocial 季約方案:自開啟活動當日起計算 90 天(含)。

  • Feversocial 單次活動方案:自開啟活動當日起計算 30 天(含)。

方案購買契約

主辦單位填寫訂購單並完成付款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方案購買契約之所有內容。

1. 主辦單位聲明與保證

主辦單位(以下簡稱「主辦單位」)聲明並保證其提供予Feversocial之所有資料及相關內容均屬實,且於方案有效期間內,其透過Feversocial平台所上線之所有行銷內容均合法、真實,無任何詐欺、虛偽、誤導、誇大不實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情事。

2. 使用規範

主辦單位之活動設計及內容,不得違反《Feversocial使用條款》、《Feversocial隱私權政策》及任何第三方平台(如Facebook 或 LINE)之營運政策。

3. 智慧財產權與擔保

主辦單位對於其自行建置、維護及更新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影片、商標等)如有違反法令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任何第三方權利之情事,主辦單位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應擔保Feversocial免於因此遭受任何損害。若有任何第三方因此向Feversocial提出任何主張、索賠或訴訟,主辦單位應負責處理、辯護,並負擔Feversocial因此所生之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用)、判賠金額或和解金額。

4. 內容移除權 

如發生第1、2、3條約定所示之情事,Feversocial得不經通知逕行暫停或刪除相關活動內容,主辦單位不得異議。

5. 平台服務與維護 

a. 平台障礙處理:如平台發生障礙致無法登入系統或參加活動,Feversocial應於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後二十四(24)小時內致力排除。如因可歸責於Feversocial之事由,未於前開時限排除前述障礙,Feversocial應補償主辦單位同等之平台使用時間,未滿一日以一日計算之。此項服務時間之補償,應視為主辦單位就該服務障礙事件所得請求之唯一且全部的補償與救濟。

b. 第三方服務依賴:因非可歸責於Feversocial事由所致之服務平台技術障礙(如Facebook、LINE、Amazon AWS主機服務或任何第三方API之問題),則Feversocial不負擔相關責任。

c. 平台功能改版:倘因非可歸責於Feversocial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市場狀況或第三方平台政策變更)導致Feversocial系統功能需要配合改版,Feversocial得依其專業判斷,於通知主辦單位後進行調整或變動,但調整變動後,仍應提供主辦單位等值之服務,不得實質減損付費主辦單位之核心權益。

d. 大流量規範:購買標準方案之主辦單位,同時在線之所有活動及行銷網頁,總流量不得超過100 sessions/分鐘、或500 sessions/小時;購買企業方案之主辦單位,總流量不得超過200 sessions/分鐘、或1000 sessions/小時。如果主辦單位預計會導入超過以上流量上限,須於活動起跑前至少五個工作天通知Feversocial並加購額外伺服器服務,否則如因流量超標導致系統無法使用或活動需暫停,任何損失由主辦單位自行負責。詳細流量超標收費標準請參閱 https://info.feversocial.com/tw/bandwidth-traffic-fees-85

6. 平台角色與資料正確性

主辦單位明瞭Feversocial僅單純提供行銷機制之資訊平台,Feversocial不保證主辦單位於本方案使用期間得獲得一定之活動參與者(人)數量。Feversocial亦不保證活動參與者所提交資料之真實性、正確性或唯一性。主辦單位有責任自行評估其活動設計所需之身份驗證強度,並應妥善利用平台可能提供之安全功能,以管理因參加者提供不實或偽冒資料所產生之風險。

7. 啟用、退費與方案變更 

a. 退費政策:主辦單位完成付款後十四(14)日內,若方案尚未啟用或以任何形式使用,主辦單位得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契約,並請求Feversocial退還已支付之方案費用,但Feversocial得扣除該方案費用總額之百分之十(10%)作為行政處理手續費。若主辦單位已要求Feversocial進行任何初始系統設定,該等費用概不退還。超過前述十四(14)日期間,或方案一經啟用或使用,則不予受理任何退費申請。

b. 啟用期限與方案版本:主辦單位原則上應於完成付款後十四(14)日內啟用其方案。若主辦單位因自身規劃需延後啟用,得於購買時提出並與Feversocial書面約定一個特定之最終啟用日期。若主辦單位依約(或依雙方同意之展延日期)啟用方案,其所享權益應以原購買方案之內容與價格為準。若主辦單位因自身原因未於約定之期限內啟用方案,Feversocial不保證仍可提供已停售之舊方案,並得與主辦單位協商提供當時等值之替代方案。

8. 方案屆期處理 

年度方案到期後如主辦單位不續約,Feversocial有權在方案到期後一個月內將網頁下線及取消客製網域設定。主辦單位可選擇支付基本年度系統維護費以保留網域設定及所有已發布之網頁(但不可發布新內容)。基礎維護費於不續約後開始收取,每次預付一年,收費標準依使用合作結束前最後三個月之平均月流量 (sessions) 計算「每月流量上限」,所有數據以google analytics為準。標準方案之年度維護費依每1萬sessions (不滿1萬以1萬計算)收取新臺幣3,800元/年(未稅)方式計算,以此類推。企業版方案之年度維護費依每10萬sessions (不滿10萬以10萬計算)收取新臺幣10,000元/年(未稅)方式計算,以此類推。

9. 契約終止 

主辦單位違反本契約之約定,或主辦單位於本方案使用期間內有停業、歇業、撤銷登記、聲請重整、破產、解散清算等重大情事者,Feversocial有權立即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契約,且無需退還主辦單位已支付之任何費用。

10. 責任限制及免責聲明

a. 服務依現狀提供:主辦單位瞭解並同意,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Feversocial所提供之所有服務及平台功能係依「現狀」(AS IS) 及「現有」(AS AVAILABLE) 基礎提供。Feversocial不對服務之特定功能、可靠性、可用性或滿足主辦單位特定需求之能力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

b. 主辦單位責任:主辦單位應對其自身及其授權之使用者用以存取本平台之所有帳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帳號、密碼)負擔妥善保管及防止未經授權使用之責任。主辦單位亦應對其透過本平台所發布、收集或處理之一切內容及資料(包括其合法性及對終端使用者之告知義務)負完全責任。

c. 間接損失排除: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均不對他方因本契約或使用本服務所致之任何間接損失、附帶損失、特殊損失、衍生性損失、懲戒性損害賠償、利潤損失、收入損失、商譽損失、營業中斷或資料滅失(及其回復成本)等負擔任何責任。

d. 賠償責任上限: 除因Feversocial之故意行為或依中華民國法律不容許預先排除或限制之責任外,若因可歸責於Feversocial之事由致其違反本契約或與本服務相關之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服務中斷、平台錯誤、或因平台安全瑕疵導致之資料安全事件),Feversocial對主辦單位所負之任何及所有賠償、補償、違約金或其他金錢給付責任,其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之累積總金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主辦單位在該等責任首次發生之事件實際發生日期前十二(12)個月內,實際已支付予Feversocial之「合作期間平台方案使用費」或「季約/單次活動方案費用」總額(此金額明確不包含任何一次性之設定費或客製化開發費用)。 本項約定之責任上限,應為Feversocial就任何索賠事項對主辦單位所負之唯一且全部金錢賠償責任。

e. 優先適用: 本條關於責任限制及免責聲明之約定,應優先適用於本契約任何其他條款中任何可能與本條約定相衝突或不一致之賠償或責任規定。

11. 其他約定 

a.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本契約未約定事項,悉依中華民國民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致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b. 合約完整性:主辦單位填寫訂購單時應完整閱讀本線上購買須知,並視為正式契約之一部分。若雙方就特定合作另有簽訂書面合約,則該書面合約之效力優先於本線上購買須知。

您如提出申請購買本方案,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Feversocial使用條款》、《Feversocial隱私權政策》及上開本方案之購買契約之所有內容。您如違反以上政策、規範或契約時,Feversocial得隨時暫停或終止您所購買之服務。您若不同意以上政策、規範或契約時,請勿申請購買本方案。

如有任何問題,也可以直接e-mail至sales@feversocial.com,由專人為您服務。


最新修改日期: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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